去年11月,城西林先生的女儿前往澳大利亚攻读硕士学位。办理入关手续时,出关心切的她没仔细看清楚申报单的内容,就在“没有申报物品”一栏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。而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她行李箱中有三只真空包装的鸡蛋、若干根火腿肠和半斤牛肉干。一年后,她为此缴付了3500澳元(相当于人民币两万多元) 的罚款。 这两万罚款缴得冤不冤?
这才叫真正的有法必依,这样的国家才有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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